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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發展需要,從A區搬到B區,仍在本?。ㄊ校┙洜I。但由于工商注冊地行政區劃變更,現在怎么變更主管稅務機關?還需要辦理清稅注銷嗎?從2024年9月1日起,全國跨區遷移,可以執行稅總征科發〔2024〕3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 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
原來跨地區搬遷,手續繁雜,主要還是辦理環節不透明,折騰一番,就像渡劫一般,辦事耐心大幅提升。
由于一些地方保護,想法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當涉及金額不高,很多人就放棄了,直接注銷,在新地方注冊新公司。
本期我們一起來看下該《通知》的主要內容吧!
在“優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動推送辦理指引。稅務機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共享,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跨區住所變更登記信息,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主動向納稅人推送跨區遷移涉稅事項辦理指引,提醒納稅人查詢辦理未辦結涉稅事項。對納稅人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的,同步向稅務人員推送限時辦理提示,督促限時辦結。
在“提速事中辦理”方面,《通知》從四個不同場景對跨區遷移辦理作出明確要求。
申請跨區遷移的納稅人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的,對依納稅人申請辦理的事項,即時推送納稅人確認是否繼續辦理,納稅人選擇繼續辦理的,稅務機關應限時辦結;納稅人選擇不再辦理的,稅務機關應立即終結該涉稅事項。對稅務機關依職權發起的事項,按規定限時辦結。
對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納稅人,信息系統自動將其發票額度轉至遷入地。
納稅人使用稅控設備的,在省內遷移時,可線上變更稅控設備信息,無需在遷出地稅務機關繳銷稅控設備;在跨省遷移時,可線上遠程注銷稅控設備,直接向遷入地稅務機關領用稅控設備,或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納稅人存在未完成風險任務的,稅務機關對低風險的即時辦理遷移手續,將風險任務推送至遷入地稅務機關繼續處理;稅務機關對中、高風險的按規定限時完成風險應對,及時辦理遷移手續。
納稅人存在多繳稅款的,信息系統自動提醒辦理退稅,對選擇在遷移前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應限時辦理;對選擇暫不退稅的,稅務機關輔導納稅人在遷移后辦理退稅。
在“完善事后服務”方面,《通知》明確要持續跟蹤輔導。遷入地稅務機關要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保障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發票額度、預繳稅款、所得稅虧損彌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權益和資質得以延續,并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遷移前未辦結的涉稅事項。
從2024年開始實施全國統一電子稅務局系統后,用大數據來管理稅務事項,違規發起的風險任務,通過操作痕跡查看到具體人員,“對納稅人跨區遷移違規設置障礙的稅務機關及相關責任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用法律法規來保障企業流通。
對于企業來說,這是利好消息,隨著市場環境變化,有了遷移自由后,原來主體權益還可以繼續延續,減少損失。
1、優化未結事項辦理
2、簡化發票使用手續
3、分類處理涉稅風險
4、優化退稅辦理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