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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說白了就是公司員工出差產生的費用,比如交通費、打車費、住宿費、餐費等等。
由于企業的不斷發展,出國交流的機會也慢慢多了起來,不少企業和國際上也有了很多接觸,那么前來報銷出國差旅費的人也會越來越多。而出國差旅費和一般的差旅費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的,本期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員工境外出差差旅費會計如何處理?
01
境外出差的差旅費用能報銷嗎?沒發票,應該怎么做?
境內一般是以票控稅,境外一般沒有發票,報銷需要取得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如果境內人員出差境外,產生的差旅費,拿境外開具的invoice可以作為報銷憑證,但業務一定要真實。
會計處理建議:
1、將境外發票或單據簡單翻譯一下,可以單獨編制翻譯單,附在發票或單據后面一塊入賬;
2、如為發生在境外的經營費用(如跨境電商租用海外倉等),應將文件、合同等證明業務真實性的資料留存備案;
3、如為境外出差發生的費用,企業應編制費用報銷單。該費用報銷單應有如下內容:去往的國家、出國離境日期、回國入境日期、各費用支付的方式、用途、人數等。建議將登機牌及刷卡小票復印,留存備查;
4、如境外發票或單據使用熱敏紙打印的,應及時復印,避免時間過長掉色。
02
取得的境外單據可以入賬嗎?可以稅前扣除嗎?業務員出差帶回來一堆紙,上面連個章都沒有!財務表示無從下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計賬核算的憑證?!?/span>
國外的發票“invoice”或者是類似的票據一般是沒有章,只是對相關交易做了一個記錄,跟我國的發票有著很大的區別,如屬于合理的支出是可以入賬的,外幣要換成人民幣進行入賬,匯率可以用當天的,也可以選擇入賬月份的第一天。對于invoice形式的材料不會自動上報給稅務局,只會在查賬時作為憑證使用,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如果金額比較大,稅務局有異議的,企業需要提供境外單據發生地正規的公證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
03
納稅人出差境外的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規定:
①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②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A、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B、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C、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所稱允許進項稅額抵扣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因此,納稅人出差境外的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境內、境外分段購買出國機票、鐵路車票等,境內段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境外段的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外匯資金,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但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無需辦理和提交《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這些費用屬于日常經營活動的一部分,因此無需進行額外的稅務備案,這樣利于簡化跨境支付的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行政負擔,并確保合規性。